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裁决书被法院裁定撤销,认为无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仲裁
2019-03-21 20:5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仲裁裁决书不等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除非申请人申请了确认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裁决结果里支持了该项请求,那么该劳动仲裁裁决书可以起到证明已解除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仲裁法》中规定的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首次将这一制度引入劳动仲裁。
    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特点:
    1.申请撤销的是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起诉的是未生效的仲裁裁决。

    2.解决的仲裁委员会的错误。(不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3.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属于人民法院。(政府和其他人无权撤销仲裁裁决。)
    4.仲裁确有错误,没有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主动撤销。
    5.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不是仲裁裁决的所有错误法院都管。)
    6.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撤销仲裁裁决程序:
    1.申请撤销的是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起诉的是未生效的仲裁裁决。)
    2.解决的仲裁委员会的错误。(不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3.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属于人民法院。
    (政府和其他人无权撤销仲裁裁决。)
    4.仲裁确有错误,没有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主动撤销。 
    5.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不是仲裁裁决的所有错误法院都管。

    6.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同级人民法院无权撤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超过法定时间申请法院不予受理。)
  • 单位与您建立劳动关系,应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拖欠社保的话,您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如果您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单位拒绝的话,您可以收集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社保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