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多年,刚开始几天工资就突然减少了。据说,扣除个人应支付的保险费和工资后,我只支付8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辞职,我可以赔偿单位吗

2022-04-05 19:1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主动辞职一般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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