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如果公司辞职后不支付工资,这是合法的,因为公司的制度是提前15天辞职。如果我缺勤三天,当月的工资就没有了。我这个月缺勤,但他没有给我上个月的工资。他说我这个月旷工太多了,上个月的工资不是,但是系统说如果我旷工三天,我会自动离开,所以通常我已经旷工三天了,以后不能算作旷工。她不给我上个月的工资合法吗?
-
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
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未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