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的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的分公司。我的朋友负责使用分行。现在这些资金的下落不明。我要求撤资,但当时签订的合同说不能撤资。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它
2022-04-04 09:3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企业法》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进行合伙人撤资。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进行合伙人撤资,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 股东撤资即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担任公司的股东,撤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股权转让,即该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另一种是公司收购,即的特定情形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如果股东擅自转走自己的出资会构成抽逃出资
  • 合伙人撤资需要和其他合伙人进行协商,并且合伙协议有违约条款的按照违约条款解决;同时没有约定合伙期限的,在没有给其他合伙人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进行合伙人撤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