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钱借给个人企业赚利息,所谓的非法融资,现在人家马上宣布破产,我该怎么办,数额那么大,要了我命了

2019-03-21 15:0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目前个人是不可以走破产程序,申请破产保护的。我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企业,而不适用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民间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非法融资的特点: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五和非法集资一样,集资方式变换多样,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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