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号驾驶货车在路上滑倒摩托车,当时无任何动静便驶离现场。1月6号当地交警大队打电话过来询问情况,确认是我方货车,经询问已经排除肇事逃逸。伤者间椎骨骨折,手术后里面有块钢片,需一年多才能取出。我方1月6号报的保险,可保险人员未到现场证实,说那等全部疗好再跟保险理赔,只发了条短信,短信里面说于1月6号成功报案,事故号也有,这算保险已经受理了么?事故责任认定我方为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警方说一年多后所有费用会找保险理赔,保险会全部理赔么?货车有交强险,商保理赔高达50W。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