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做生意,借我19万元钱,有欠条、有借条,我问他要就是不给我,借我钱的人是外地人,现在那个人又不在他家乡,在另外一个外地城市,请问我爸能不能拿着条子去法院起诉他?

2019-03-21 13:2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 借钱不还,有借条,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钱不还有借条可以起诉。   
    1、借条若是其个人借款,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其还款;   
    2、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借的,应起诉公司。公司破产,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视为公司债务,按清算债务偿还规定处理; 可以请律师代理,但是否请律师根据你自愿。请律师,到律师事务所,也可自己找,还可以委托你信任的其他人代理。 是否请代理人(律师或其他人)决定好后,就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书。需提供身份证明、借条复印件等,委托代理的,还应递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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