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当我加入最后一家公司时,我在合同中有一份竞业禁止协议。据说补偿金包括工资。具体来说,我没有说太多。工资单没有发放,离职半年后也没有收到补偿。协议有效吗?我能在同一个行业工作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04-02 18:3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不必然导致《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 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生效。竞业限制期间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协议约定办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由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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