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关于年休假的,我所在的部门是公司人事保卫部,现在由于人员减少,我们集体要求上通班即上24小时,休息48小时,这样就没有节假日,我们就这样倒班上起走,公司其他人员会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我们没有休息,同样在上班,年底了公司以各种名义抵扣我们的年休假。请问公司这样是否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望解答,谢谢!

2019-03-21 12:53: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单位可以统筹安排年假,只要别把春节法定节假日算入你年假就可以《职工带薪年休假办法》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 劳动法并没有没打卡就不给三薪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按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法定节假日上班不给三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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