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分居半年了,我要离婚他不愿意,如果我起诉离婚要到他哪里起诉吗?

离婚
2019-03-21 09:2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权利可以放弃,而义务不可以放弃,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经过调解、教育,如果双方仍不愿抚养子女,可以适用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
    (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如果原告没有法定过错,只是由于感情破裂导致离婚,不赔偿对方。
    一【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时的赔偿需要具备法定赔偿条件】
    如果因一方严重婚姻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
    其中《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等四种严重婚姻过错的赔偿情形。
    如果只是居于感情破裂的因素而离婚,或者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法院不支持赔偿。
  • 如果单方面提出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那么你有权起诉他(她),写好离婚起诉书(主要是交待双方情况,有过错方的过错证据以及财产分割),首先到法院立案登记,如果你的离婚理由明显的不充分,法院将不予立案并作适当的训导和调解。如果立案成功,法院会寄传票给他(她),然后择期开庭,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法庭会先出面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就自然撤诉,然后双方继续过日子,和解不成功 并且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这婚就离不成,但你可以进行第二次上诉,如果还不能离的话,那就再上诉,到第三次上诉时,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
    但是每次上诉的间隔期是6个月。
  • 分居半年不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如果确定要离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