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的朋友借了近3万元。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还钱。只有一张手写的借条,上面写着金额和时间。借款人有签名。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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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全部由债务人写可以。借条是表明
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自愿的协议只要不是胁迫,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执行规定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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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债务纠纷根据借条的具体内容,是有
诉讼时效的,如果对方一直不还,建议你尽快起诉以免耽误诉讼时效,也可以带着借条去咨询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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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