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十年后,由于长期从事重体力工作,半月板磨损,现在不能完成原岗位,申请岗位调动,领导安排的岗位工作强度相同,我该怎么办?

2022-03-31 07:2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应聘者办理了入职手续,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可以可以追究企业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因工伤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单位有权调换工作岗位,按新岗位核定工资,没有额外补助。《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被用人单位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明确注明违反规定降职降薪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还需要符合法定的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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