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出资修建通往出租屋的道路,拆迁能否得到适当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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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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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
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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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