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我卖了2万多元的装修材料。当我安装的时候,主人说几天后我付了5000元的工资。今天,我给了6000元两次。半个月后,我打电话给主人,生气了。我说过几天我会向他要钱。他说车和房子不在他名下,只有400元的卡。让我去法院起诉他。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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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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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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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以下途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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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