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刚结婚,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子,(2017年年末购买)他还贷,如果离婚的话,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03-20 18:10: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他名下的房屋是婚前购买,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归他所有。你在北海的房屋也是婚前购买,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归你所有,但是因为婚后有还贷,还贷部分属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你须补偿他部分款项。
    婚房的所有权人是他,应该他直接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你们对于财产未做任何约定,所以对于债权人而言你们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他以你们两个名义贷款与他一个人贷款,没有太大区别。
    如果离婚诉讼中你能证明男方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可以主张由他承担债务,在财产分割时进行相关的处理。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你好!
    (1)房子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比例上要根据具体出资情况来确定。
    (2)购买房屋的出资,主要有三部分组成:丈夫婚前房屋的售房款、妻子的出资、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3)其中,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所占的房产份额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有权分得该部分对应房屋产权的一半。丈夫婚前房屋的售房款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对应的房屋产权属于丈夫个人所有,妻子无权要求分割。至于妻子的出资,要看是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妻子的共同财产,那么该部分对应房屋产权归属妻子个人所有,丈夫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两人平均分割。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算出离婚后妻子可以获得的房屋产权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