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板把工作耽搁了15分钟。我按日计算工资,所以我不同意。他叫我去另一家工厂。他解雇我了吗?当时,我没有去上班。我答应给2000元补贴半年。现在我被解雇了一半。他不会给我钱的。根据劳动法,我可以要求他给我这笔钱吗?如果他不给我呢?非常感谢。

2022-03-29 00:4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班的前提是员工同意。《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为加班需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所以拒绝加班单位不能无故辞退
  • 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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