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子没有通过综合验收,推迟了将近两年,还没有交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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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
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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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
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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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开发商迟延交房,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行使
合同解除权,向开发商发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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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