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朋友婚前按揭的房子。怎么加我的名字才算夫妻共同财产

2019-03-20 16:5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引起了人们房产证加名字的热潮,那么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有用呢?《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惹起社会这么广泛的关注,是立法者所始料未及的。伴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财富的价值也被人们逐渐的重新认识,尤其是凝聚了老百姓毕生心血的房产更是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
      新婚姻法解释三将“谁出资,谁所有”的基本原则贯彻到了法律解释中。不少丈母娘出于保护女儿的角度考虑要求男方在婚前将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甚至不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也纷纷加名,导致了“房产证加名税”的闹剧。
      那么在婚前或婚姻中加了名,是不是就是见面分一半呢?这可不一定,关于加名后,男女恋爱期间双方分手或结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相关法律并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上海高院在2007年9月20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恋爱期间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并未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在分手时可以酌情分给10%—30%的规定,而非见面分一半。
      如果是单纯的为了结婚,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离婚分割房产时如何分配,相关规定尚处于缺位状态,尚待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出台进一步规定。
    即使加上了名,又能分到多少呢?在部分地区的法院判决中,一方购房未出资,离婚分得整个房产价值10%的产权份额。  所以,加名并非万全之策,打铁还得自身硬。
  •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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