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
我们是一家日资集团公司,现在即将关闭。但他们给了我们不同的条件。有些人提供工作,去集团中的其他公司,终止合同并赔偿。有些人工作到4月底,工资是4月的1.5倍,其他终止合同的条件也一样。三月底的一些工作和终止合同的其他条件是相同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对于第三种情况的员工,他们是否可以提出问题,并在原薪酬的基础上要求更多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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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
证据情况。具体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或者到
劳动监察反映情况,请求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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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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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