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为计件工资,本月单方面提出完成生产任务后方可发放全额工资,未完成生产任务的扣除4.2%工资合理合法吗?单位计件工资,我们的任务没有完成也没有报告,单位发布的生产任务也没有完成本上每天加班,平均每月工作400多小时。合理合法吗?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由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超过标准工时制度的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根据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
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