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我的一个朋友晚上去吃晚饭。在回家的路上,因为我的朋友也喝酒,我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治疗费用为2.1万元,不包括工作延误费。现在交警队的事故鉴定书已经下来了,他对驾驶负全部责任。但他不会赔偿我的医疗费用。我该如何起诉这笔钱?谁支付了起诉费

2022-03-27 09:4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是: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
  •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后,就需要交警来进行责任认定,责任认定有过错方就需要对受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双方谈不妥的话,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由谁来支付这个费用呢?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