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年前被丈夫家暴了。我当时报警了。 那时候我的脸也疼,但是我不在乎感觉很慢。偶尔张嘴的时候会有疼痛,也不在乎。 但是25号晚上突然加重,我醒了,现在嘴都张不开了。我可以用当时的报警记录要求赔偿医疗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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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暴,一方可以在
离婚诉讼请求里面增加一下
离婚损害赔偿,因为对方家暴,所以可以提供出警记录,或者是证人证言或者是医院的诊断说明等作为证据,然后让对方赔偿你。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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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