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证已有3年去年12月底生有一男孩,现在男方有外遇要求离婚,女方应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离婚
2019-03-20 12:44: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现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首先要掌握证据,有了充分的证据再去找律师咨询。
    一般离婚是先由法院调解,因为对于离婚诉讼法院也是劝和不劝分,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再协议离婚,所谓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协议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
    如果协议无果,就是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那么就会走最后的程序,判决离婚。
    如果你的证据足够充分,足以证明你的妻子是有过错方,那么法院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就会少分一点给她,如果仅仅是因为外遇的话,分割比例一般在3:7和4:6之间。
    我不知道你们所谓的共同财产有没有房子,如果有房子的话,可能稍微复杂一点,《新婚姻法》出台实施后,对房产的分割问题做了调整,所以你应该把问题说详细一点,光凭一句话,不知道怎么去完善的去回答。
    在请了代理律师之后,要把所有细节完整的说完,别人好帮你分析,这种官司胜算很大。另外我奉劝一句,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你老婆有悔改之心能过就将就着过吧。实在过不下去,也要好聚好散,毕竟相爱过。
  • 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同居就属于事实婚姻,因此双方如果为同居关系的,则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而不需要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不能就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的,可以到法院申请依法作出判决。
    因此如果双方能够确定同居时存在共同财产并且协商后无法进行分割的,可以到法院请求判决。
  •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 第一:财产不能全部归还女方 第二: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综合评估根据你们双方的经济抚养能力、孩子的意愿、孩子过去由哪一方照顾,你给的信息太笼统关于孩子这一块,所以我没法给你准确的判断 第三:房子不是必然归女方所有的,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你也有份的,这还要结合孩子的归属进行考虑 第四:男方不是一无所有,男方能分到财产的,至于多少我需要你提供详细信息 第五:女方能以男方外遇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