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和公司签订了三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于2016年12月底到期后,公司未续签。我口头通知我在2017年1月向其他部门汇报。我也去了。2月16日左右,我发现公司1月份没有支付工资,当时我注意到延迟支付工资的原因是“员工没有完成辞职手续,延迟支付工资”,但公司根本没有通知我辞退,也没有协商。现在,我可以向仲裁公司支付1月至2月的工资和双倍赔偿金了吗。之后,如果我提议终止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非法终止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10年月薪的两倍?

2022-03-25 15:3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