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保安。当我来申请这份工作时,我没有要求任何东西,也没有说要付定金。我刚才说要压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工资后,第一个月将扣除380件服装费,第二个月将扣除500笔押金。现在39天没有发工资了,我提前一个月辞职了。我可以向劳动局申请法律保护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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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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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考虑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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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
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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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