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车祸,双方都重伤,对方比我们yao。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刚开始认为我们可能是全责,但是目前交警取证后发现当时后面有辆车碰到我们车屁股,导致我们车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车。 另外我们车险只保50万,可能不够陪。 这些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2019-03-20 07:41: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车祸后,应该要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伤者应该要及时进行伤残鉴定,以便后续的赔偿问题。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链接道路交通事故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警部门一般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前,都要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听证活动中一是要围绕事故有关事实进行确认,二是听取双方对事故责任的意见。所以,当事人要十分重视听证活动,要尽量事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到交警部门查阅事故材料,查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有理有据地说明本方的意见。如果自己没有经验,可以事先找有经验的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为参加听证。

      
    3、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应根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为人过错形成的、各方过错在原因力中的作用来确定事故责任。但实践中,许多交警并不是首先考虑形成事故的原因力,而是单单以各方的违章严重程度、违章的多寡来认定,往往形成事故责任的划分偏差。所以,听证活动中当事人应围绕事故原因力说明或辩论。

      
    4、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
  •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特殊情况下责任的划分:
    (1)全部责任
    遇有特殊情况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即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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