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签了公司的合同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还没过只做了十几天公司说我不适合此工作将我辞退,这个合法吗?

2019-03-20 07:1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无故辞退是违法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除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签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把约定的待遇等写入,避免以后发生争议。并且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发生工伤等时,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给劳动者一份。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除了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外,用其它原因无故辞退员工的,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关于社会保险,被公司辞退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
    注: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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