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行,我是交通事故,追尾我头顶被对方的货车撞出血了,还肿胀了,现在头晕头痛想吐的现象

2019-03-20 01:15: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们在判断追尾事故责任认定时,首先要确定两车是否保持在一个规定的安全距离,这是责任认定的关键。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事故发生后,弄清楚事发时自己车辆的车身是否进入线内,以及被撞击追尾的车辆是否停在了不应该停放的位置,是否属于非法占道。
    若车辆属于非法占道导致的车辆追尾事故,应该由占道车辆车主付全部责任。所以,各位车主,不要盲目的认为只要是车子被其他车辆追尾了,都应该那位车主负担全部责任,这是个普遍的错误的认识。
    同时,在追尾事故发生时,各位车主应该及时拨打交警电话、或是找附近的交警进行解决问题,及时划清责任,同时疏散交通,防止给他人带来不便。
  • 汽车追尾了会被扣分吗,  
    一、汽车追尾了会被扣分吗  汽车追尾会扣分的,按照一般违章处理。  
    二、汽车追尾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三、汽车被追尾了怎么处理  
    1、保留现场认清责任  通常在城市道路的追尾事故,基本上承担责任的都是后面的追尾车辆。加上现在提倡事故的快速解决,为了不给交通添堵应尽快将车辆撤离,但这并不意味着作为追尾一方的你就要立刻“清扫战场”,并乖乖地承担责任,正确的做法是暂时保留现场,并下车与前车司机进行如下确认:前车的刹车灯是否有效(尤其是晚上);前车驾驶员是否有酒后行驾嫌疑;如果是出租车,他是否在禁止停车路段紧急停车。  如果前车确实有这些情况的话,那作为追尾一方的你,肩上的责任可就减轻很多了。当然,如果并没有这些问题的话,那事故责任则相当明确,尽快报交警和保险公司,快速解决事故。  
    2、注意防止二次事故  常能看到这样的场景:两辆车发生擦碰或追尾,事故并不严重,但当事者却没有将车辆移走的意思。两边的车辆呼啸而过,当事人却大摇大摆站在马路中央“讲数”,丝毫没有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其实,这不仅不利于公共交通,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做法是,车主第一时间将事故车辆的位置用粉笔在地上做标记,然后迅速将车辆靠边。打开车辆的应急双闪灯并尽可能远地在车辆后方,摆放反光三角板或反光筒,等待交警处理。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为了保险起见,包括车上人员在内的所有人还应该撤离公路,在防护栏外等候。
  • 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1、如是你追别人的尾,即便没有把保险过户,也可以由你得保险公司来赔偿,2000以内,因为这事用交强险来赔的,交强险没过户也能赔,只不过要麻烦点,商业是赔不到了,因为必须过户,还有即便赔了钱也只能到原车主的账上,双方可以协商。
      
    2、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3、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 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主要内容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