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购物中心工作了一年多。我在九月份辞职,十一月底离开。老板说我没有雇用任何人就走了。我从月薪中扣除了3000元。当时,我没有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在商场开始工作的,那里有唱片,还有他以前付给我钱的唱片。我想知道,我能拿回工资吗?

2022-03-23 06: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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