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有一张借条是欠钱的人写的。我疏忽大意,日期写为2017年2月30日还款。这有效吗?

2022-03-22 07:3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之间的借贷,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欠款人还款,双方之间债务关系不因未注明还款日期而失效。一般欠款纠纷要注意债权的三年诉讼时效。并且出借人在欠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的,则丧失胜诉权
  •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所以你可以随时要求他还款,从你要求开始3年内,你必须起诉,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 借条的还款日期到了,不影响借条的有效性,但是会影响到借条的诉讼时效。目前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那么也就是说在还款日届满起三年内,必须要有向债务人催收借款的相应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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