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哈尔滨方正县金阳光的地下房客。我租房子时,商场付了5000元定金。现在我已经退房退出了。三四个月后,押金还没有退还给我。我该怎么办

2022-03-21 14:3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押金的性质是否是属于违约金,如果提前退房的行为属于违约的话,是可以不退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租赁押金一般情况下是为了保证承租房屋的设备设施的完整,水电气等费用的结算等事项而交付的,在解除租赁关系时,需综合前述事项无异议的情况下,是需要退还押金的。另,在租期内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行为,应根据所签署的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 首先我们应该查看租房合同中对押金有什么样的具体约定,如果有押金的约定,那么就要根据合同来进行办理,违约责任由合同规定一方负责。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押金的相关事宜,房主如果押金不退换给你,可以进行协商,跟房主说明退还押金的必要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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