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4年11月,当我借钱给别人时,我没有写借条。现在,我可以通过电话,只是不还钱。我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讨欠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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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可以作为
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欠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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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
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
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
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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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名写借条那么借款不可以不还,用假名写借条的,如果有事实借贷关系的,借款是需要偿还的,但债权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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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