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出车祸了。我开车撞了一个行人。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打到的。我身后的人说他们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我下车看了一眼。这辆车没问题。过了一会儿,交警打电话说我撞了人。我迅速开车到事故现场检查。然后我看到受伤的人躺在地上,我被他的七八个同伴包围着。我担心下车时会被他的同伴殴打,所以没有下车,就离开了。然后我立即打电话给交警,但交警的值班电话没有接通。第二天早上我去医院看他。受伤、皮肤外伤和轻微骨折并没有大问题。当时我们选择了私人,但对方要我付3万元,我不同意。如果我必须提起诉讼,我会成为肇事逃逸者吗?法庭将作出什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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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由交警队对
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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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主动想交警部门叙述清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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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了吗?需要接受交警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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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