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1我提议在2017年2月5日离开公司,老板同意了,并要求我在该月24日在公司结算工资。因为公司领导说了些什么,他让我继续。结果,我的工资没有按照通常的算法计算,这要少得多。老板和我口头承诺3500基本工资加佣金、伙食津贴和全勤,但我们的合同签订了3000基本工资加佣金、伙食津贴和全勤。现在一月份的工资是在二月份计算的。他给了我3000,1月份的出席人数只计算到1月22日(我们从1月22日开始新年假期)。因为国庆节和12月之前有5天假期没有休息和加班,现在他把这个假期算作1月份的出勤,他把我算作1月份剩下3天的请假,扣500元。这合理吗?2、本人已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给公司,但公司未加盖公章,也未将劳动合同交给本人。3.我签署的劳动合同提到购买社会保险。我在公司工作了大约四个月,公司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我离职的原因是因为我没有买社会保险,所以我打算离职。4.因为我们是家居装饰行业,我有一位客户支付了80%的款项,完成了80%的项目进度。按照前面的算法,我应该有1600元的佣金。此外,我还向客户销售了另一款产品,该产品已经完全恢复并安装完毕,佣金为200元,但现在公司说我在项目完成之前就离职了。我不能得到这么多佣金,否则我可能得不到。5.我们经常在公司加班。合同上说加班有加班费,但公司从未支付加班费或给予补贴。6.合同规定每月25日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收到公司的工资单和薪水,也没有人联系我。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申请劳动仲裁的可能性有多大,我需要花多少时间和金钱?

2022-03-19 09:52: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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