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7年装修完毕的新房,在18年1月楼上发生房屋漏水,2月初我发现的,物业也现场出面确认是楼上的责任。目前楼上的承租方(也就是二房东)口头答应替我维修,但进度缓慢,影响我的房子使用。等到修复完成,我会与对方协商影响新房使用的适当经济赔偿。如果对方不同意,我该提出哪方面的法律诉讼呢?目前想到了包括新房折旧、影响使用周期按照租金赔付这两部分,不知道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2019-03-19 11:04: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漏水,可以找物业吗?
      
    1、商品房的防水质保期是5年,如果是在质保期内,可以直接找开发商。也可以到物业反应情况,物业协助联系开发建设单位。
      
    2、超过质保期只能自行维修了。
      
    3、如果自己已经进行了装修,也得你自行解决了。开发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

  • 1、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象楼主这样的情况,如果将证据申请公证,法院会比较容易采信;
    3、诉讼费只是由你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 就房屋漏水的责任划分,要具体情况分析。主要是找出漏水的原因:
    1、如果是房屋质量本身问题,但又过了保修期(不属于长期保修项目范围),只能由住户自己负责维修:楼上楼下住户共担费用,谁受益多谁承担多。
    2、如果是楼上住户造成漏水,则应由其承担维修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建设议双方协商解决为上策
  • 你缴纳物业费与楼上漏水赔偿是二个不同法律关系,所谓牵制物业也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况且物业也无权强制楼上人家进行维修、赔偿。 建议你直接起诉楼上人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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