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写下的两个人的名字将全额支付房子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关系不和谐,如何分配离婚财产?

2022-03-17 23:51: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争议房屋的具体分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等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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