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发现自己强迫症,去医院诊断为抑郁,未接受服药治疗。后来怀孕病情也得到控制,可以生活工作,没有特别严重影响。16年生娃开始产假到17年3月,上班后到10月2号病情加重,休病假进行服药治疗。医疗期半年,心情不错,强迫症未见好转。单位来找我谈,我说医生不建议倒班,想上日勤,不建议换工作到陌生环境,不利于恢复。单位没有这种岗位安排。如果辞退我,我可以强迫症来申请职业病吗?我看4.6级工伤有我这种影响社交的等级,强迫来袭我会有社交恐惧出现,如果鉴定职业病,会享受什么待遇呢?公司肯定会想办法劝退员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