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月21日,老板通过QQ告诉我们,公司将于1月20日离职,公司将转给其他人。因为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所以没有赔偿。我是7月20日来上班的。离1月20日只有半年的时间。该公司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我让老板付给我社会保险费。这种情况有补偿吗?昨天,老板说他要赔偿我2000元。直到21日他签署了劳动合同和补偿合同,他才会给予补偿。是这样吗?如果我向老板要两个月的报酬,合理吗?如何使他得到补偿?谢谢律师的回答。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3-17 10:1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需要赔偿,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私自离岗,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要分两种情况判断: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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