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17年的应届毕业生。11月16日,我在校园招聘期间与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并进入公司进行培训和实习。现在我有了更好的工作机会,决定终止协议。在协议中,公司要求我们在协议的空白处写:如果一方违反合同,我将赔偿公司3000元的违约金。本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应该赔偿违约金吗?

2022-03-17 08:2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应届毕业生尽量签三方协议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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