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租期为一年,但分两个半年交。半年过后,打了一部分租金过来。今天通知我不租了,人在外地,钥匙等交给朋友代为转租。当初写合同时说好若只租半年帮我在租期内转租出去,若没租出去就交2千元违约金。一月十号到期的,现在房子还没租出去,也不跟我们见面交涉一下。我该怎样维权?谢谢!

2019-03-19 06:40: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转租,房客仍然未经许可转租,该行为构成对合同的违约,同时其转租行为无效,可以直接要求现有的租住人搬出房屋,损失由房客承担;同时,你也可以解除与房客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拖一天或少付一元,也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法规定的五项保险,一直得不到有效执行,有了这条规定,情况或许会有改观。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只参加部分险种、不按劳动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均属未依法缴纳。
    除了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必须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承担由此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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