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1017年1月3日,我妻子离家出走。我们第二次结婚了。她有一个儿子。现在她和我离婚了。我是四年级的残疾人。2013年和2016年,我给了她儿子7万元。我有银行的详细资料。在过去的几天里,我打电话给我的妻子,向她要钱。她说她没有钱,然后她没有接电话。你能通过诉讼把钱拿回来吗?在过去的几天里,我母亲生病住院,花了8万元。所有这些钱都是借来的。有些人有欠条,有些人没有。如果我们将来离婚,这笔钱属于共同债务吗?

2022-12-28 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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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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