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两年多。去年,该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没有支付社会保险费。现在我辞职了。我能要求双倍的薪水补偿吗

2022-03-14 16:4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利用主管人事等职权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
    3、女职工在产假期内或哺乳假内的;
    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内的;
    5、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 未续签劳动合同超过1年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由支付双倍工资义务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此时用人单位不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不可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 如果是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规定的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其他理由辞职的则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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