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老人患有晚期癌症,身体不舒服。我打算进来在我店门口买东西。结果门口有台阶,前脚来了,后脚没抬起摔跤。摔倒在我店门口,店门口没有障碍物。我需要负责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3-13 20:43:3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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