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82年,我们被国有煤矿自主招聘为农民咨询工作者。1995年5月,该煤矿转为劳动合同工。1999年,该煤矿关闭。国家规定,从事地下工作9年以上的,55岁可以退休。我们从事地下工作167年,即将退休,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在我们转为合同工之前,农民合作工人的工作时间没有得到承认,因为他们是由企业自行招聘的,而且没有劳动局的程序。服务年限仅从1995年计算到1999年煤矿关闭。它说我们在地下工作了不到9年,在55岁时不能享受退休生活。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这样做是否合理?

2022-03-13 15: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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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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