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1995年结婚,共有这片土地。我的户口在1998年没有迁移。后来,土地被征用。我能得到补偿吗?

2022-03-13 09:2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必须符合以下要件:是因为公共利益需要;县级以上政府报省级政府批准,依法履行了相关程序。针对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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