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想离婚。是那个女人提出来的。由于性格不同,他们没有财产和债务,只有一个六个月大的男孩。女子要求孩子归女子所有,男子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这名男子要求孩子可以属于任何人,但如果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将永远放弃监护权和探视权,当然也没有必要支付任何赡养费。请问律政司可否达成及承认这项协议。还是将来会有麻烦

离婚
2022-12-29 15: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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