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母亲买了二手房,对方收到了收据,现在不想要5000元的预付款。收据上注明,如果单方面违约不退还,5000元的母亲还能退还吗?

2022-03-12 20:3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已经成立,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建议协商解决,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因是你方违约,房东有权不予退回定金

  • 1、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体赔偿方法为:计算房屋差价,转售利益和守约方的赔偿要求,综合考虑之下,违约方将赔偿金额赔偿给守约方。
    2、一方坚决履行合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应,不是随随便便轻易的就能更改的,如果一方违约,但是另一方拒绝违约方的赔偿,严格要求按照合同继续执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守约方的要求也将得到法律的支持。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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