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离婚了,我的孩子和我父亲住在一起。我每月支付赡养费,定期探望,及时为孩子购买生活必需品。今年,我的孩子还在上高中。现在我支付学费、杂费、住宿费和服装费。我的前夫想让我承担一半的费用,所以我想知道。在支付赡养费后,我是否应该承担这部分费用?非常感谢。

离婚
2022-03-12 18:41:5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子女赡养父母,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