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强行在公共走廊安装门,严重影响了我家的通风和照明。如果物业打电话,对方没有接听,如何处理这扇不道德的门
-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
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