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了23天班,离开了。老板说要扣除我一半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2022-03-12 07:0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突然离职工资发放规定如下:工资发放应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确定。假如当事人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员工没有提前三十日天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提出离职,给当事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可以要员工承担。
    用人单位以暴力
  • 现行法律对员工的离职很宽松,员工有很大的自由权,因扣工资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提前离职并非扣工资的法定事由。劳动者对已经付出的劳动除非特定情形之外,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不因违法离职而丧失对劳动报酬的请求权
  • 假如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员工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